EN

公司新闻/NEWS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公告

山东金马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30万吨再生铝合金循环再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30 万吨再生铝合金循环再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1.1 公众参与的目的及意义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主要是使山东金马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0 万吨再生铝合金循环再利用项目 建设能被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所了解,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调查,了解和反馈项目影响区域各界人士对项目的意见、要求和看法,以便在环评中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建设、布局等更完善和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能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本区域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1.2 公众参与活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二十条,本项目应在接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后 7 个工作日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分别向公众发布信息公告,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1.2.1 公开环境信息
1.2.1.1 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公参办法》第就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向公众公告有关项目信息和环评工作信息。
山东金马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后,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通过在公司网站公示,向公众介绍了建设项目概况、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并公开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截止到 2020 年 9 月 17 日未收到相关的反对意见。
1.2.1.2 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公参办法》第十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
开项目的有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根据《公参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2. 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 2 次;
  3.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第二次公示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10 月 9 日在公司网站,2020 年 9 月 18 日及 2020
年 9 月 20 日在“沂蒙晚报”,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10 月 9 日在北徐林村、义和庄村、祥和名邸、窑北头村、王庄村、蔡庄村、窑南头村、东新庄村、东刘庄村、甄庄村、将军桥村、东杨庄村、后站村、前站村、中店子村、前屯村、花埠岭、东店子村、西店子村等附近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项目信息。
本次环境信息公告向公众介绍了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和电子版的方法与期限以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等内容。
1.2.1.3 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公参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通过公司网站公布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
通过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使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情况的了解有
一定程度的提高,对于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其预期效果也有了一定认识,为下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1.2.2 公众意见表反馈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周围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
1.3 小结
本次公众参与活动,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报纸公开等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本项目的相关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周围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
通过本次公众参与活动,使公众知晓了本项目的基本概况和主要环境影响。通过
公参调查可知,建设单位未收到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反对意见。附件一:第一次网上公示:

 


因公示文件较大,本站不能一次性全部展示,给您带来一些操作不便,还望海涵。


 

©  2020  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18311号-1